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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人清关货运知识解读:有关欧洲清关文件与流程

更新时间
2024-12-23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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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本文章主要针对欧盟进口商。有关欧盟进口流程的详细信息,如注册为经济经营者和经济经营者注册和识别 (EORI) 编号等图片


  • 在欧盟清关所需的文件

  • 有关如何获得 EORI 号码的信息

  • 各种海关手续

  • 作为清关一部分的原产地证明信息

  • 每个欧盟成员国与进口有关的具体信息

  • 图片

    1.欧盟清关所需文件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是一种国际贸易文件,

    证明货物中包含的货物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

    简单来说,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状态

  •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证明货物的原产国不符合任何优惠待遇的条件


  • 优惠原产地证书,

    允许货物从已签订优惠协议的第三国进口时享受减税或零关税。


  • 海运提单


    提单(B/L)是船公司向托运人签发的文件,

    承认货物已装船。

    提单作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证明,

    包含货物、船只和目的港的详细信息。

    证明了运输合同并传达了货物的所有权,


    公路运单 (CMR)


    由 1956 年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 公约)规定。它使发货人在运输过程中可以随意支配货物。一式四份并由发货人和承运人签字。第一份是给发货人的;第二个仍由承运人管有;第三份随货交付给收货人,第四份必须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退还给发货人。


    空运提单(AWB)


    属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使用一种特定类型的空运提单;一份为IATA Standard Air Waybill的提单。体现了与《华沙公约》中规定的条件相关的标准条件


    铁路运单 (CIM)


    铁路运单(CIM)是铁路运输货物所需的文件。是1980 年国际铁路运输公约(COTIF-CIM) 。CIM由承运人出具一式五份,原件随货,原件副本由发货人保管,其余三份由货代供内部使用。被认为是铁路运输合同。


    单证册(ATA)


    ATA(临时准入/临时准入)证是由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商会签发的国际海关文件,允许临时进口货物,免关税和税收。ATA 单证册可以签发给以下类别的货物:商业样品、专业设备和在贸易展览会、展览、展览等上展示或使用的货物。
    TIR 证
    TIR 证是用于国际货物运输的海关过境文件TIR 系统要求货物使用安全的车辆或集装箱运输,在整个运输中面临风险的所有关税和税款都必须由国际有效的担保,车辆必须附有 TIR 证,以及在该国的海关管制措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接受的离境。
    装箱单(P/L)


    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求:

      1、货物品名

      2、数量

      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 CFR、还是CIF等,

    这一点很重要!

    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的问题.

      4、装运期

      5、运输方式


    统一报关单(SAD)


    所有进口到欧盟 (EU) 的货物必须使用单一文件 (SAD)向各自成员国的海关申报,这是所有成员国的通用进口申报表,由联盟海关规定法规 (EU) 952/2013 中采用的代码 (UCC)参照表:




    欧盟申报舱单(ENS)


    ENS必须在开船前24小时前提供,


    船舶进入欧盟其中的一个港口

    就需要已经提交ENS,

    即使货物不会在欧盟进口。

    注*

    后续在2023年会施行ICS2政策

    留意即可,



    EORI编号


    (EORI) 号码是一个唯一识别号码,

    由欧盟国家的海关给经营者(公司和个人)人员。

    在欧盟以外设立的进口商将在首次提交以下申请时获得 EORI:

  • 报关单

  • 入境摘要声明 (ENS)


  • 欧盟国家VAT

    德国
  • VAT 编号格式:9 的数字

  • 国家/地区的程式码:DE

  • 范例:123456789

  • 注意:必须是 9 的数字 ' Umsatzsteur Identifikationnummer' (Ust 识别码 Nr)。


  • 2.所需的清关信息:


  • 出口商信息与收货人名称和地址含VAT

  • 到达日期

  • 发票号码

  • 商品描述(名称、质量等)

  • 计量单位

  • 商品数量

  • 货物价值

  • 货物总价值

  • 发票总价值和付款货币。等值金额必须以在进口国兑换成欧元

  • 运输工具


  • 正常货物清关,

    当货物到达欧盟入境海关时,

    一旦满足所有进口要求,货物就可以放行:

  • 所有货物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已支付。

  • 已提交受限制的货物的进口许可证。

  • 已提交所有适用的授权和证书(例如塑料或者反倾销)。

  • 3.中转其他国家清关流程:


    国外入境- 


  • 非欧盟货物可以在欧盟关税区内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而无需在第一个挂靠港口支付缴纳进口关税、可以将货物转到另一个欧盟国将清关转移到目的地海关并支付进口关税等。
  • 境内中转-

  • 货物可以在欧盟关税区内从某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地点(已经清关完成,并支付关税后的货物),可以在欧盟内自行运输。


  • 海关仓储-

  • 海关仓储- 非欧盟货物可存放在海关授权并在海关监管下的场所其他地点(“海关仓库”),无需缴纳进口关税与货物进口相关的其他费用


  • 保税区-

  • 保税区- 成员国可以将欧盟关税区的一部分指定为保税区。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其他费用(即国内税),直到它们被分配另一个经批准的海关程序或再出口。货物也可经过简单的操作,例如加工和重新包装


  • 临时准入-

  • 临时准入- 非欧盟货物可以在不支付进口关税的情况下进入欧盟,前提是它们在用于再出口。临时进口的*长期限为两年。


  • 进口加工-

  • 货物可以进口到欧盟,无需缴纳关税、税收和手续,在海关监管下加工,然后再出口。如果*终没有出口,他们将支付关税和进口费用。


  • 出口加工- 

  •  欧盟货物可能出于加工目的临时从欧盟关税区出口。加工后的货物可以放行流通,全部或部分免除进口关税。



  • 虽说欧盟作为关税同盟,

    然而,

    他们之间仍然存在一些海关要求差异

    比如许可证或者包装和标签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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