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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检测 | 当化妆品新规遇上618

更新时间
2024-09-06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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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77号),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其标签标识必须符合《办法》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办法》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化妆品标签进行了定义,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和化妆品标签内容和形式的原则要求。

二,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以及各项内容标注的细化要求,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进行规定。

三,按照《条例》确定的立法思路,规定了标签瑕疵的具体情形,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形。


其中,《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化妆品中文标签十项必备内容:(一)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二)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五)全成分;(六)净含量;(七)使用期限;(八)使用方法;(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及附加信息: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新规中化妆品标签要求的细化,其主要目的是打击虚假夸大宣称等违法行为,以机制创新为手段,通过强化功效宣称管理、推进信息公开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配合新规要求,迎接即将到来的年中618大促,各电商平台也相继出台或更新修订了化妆品相关的规范。




淘  宝


2022年5月10日,淘宝平台规则中发布了关于新增《淘宝网化妆品商品品质抽检规范》的公示通知,于2022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点击查看规则

目前其标签规则主要参考GB 5296.3-2008。但依照《办法》规定,截止至2023年5月1日前需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此后产品标签相关信息需同时参考《办法》中的内容要求。


2022年5月12日,淘宝规则平台发布了关于《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管理规范》调整的公示通知,于2022年5月19日正式生效。点击查看要求

其中主要调整了儿童化妆品类商品的发布要求,规范中明确了儿童化妆品的商品详情页面公示内容及注意事项




京  东


2022年4月29日,京东平台规则中首次发布了《京东开放平台乳液面霜类化妆品品质认证质量标准》和《京东开放平台精华类化妆品品质认证质量标准》,均于2022年5月6日生效。

点击查看乳液面霜类标准

点击查看精华类标准

这两类产品的品质认证标准,在其产品安全性检验中,均包含了对化妆品标签的备案审查核验,要求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


此前,为应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平台还分别于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了《京东开放平台化妆品商品信息合规规范》,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于2021年11月5日首次发布了《京东开放平台儿童化妆品商品信息合规规范》,并于2021年12月17日修订,已于2021年12月24日生效。

点击查看京东开放平台化妆品商品信息合规规范

点击查看京东开放平台儿童化妆品商品信息合规规范

其中,明确了化妆品及儿童化妆品的产品展示内容,列出了标签展示示例及标签禁止标注的信息




抖  音


2022年5月10日,抖音电商规则中心发布了关于《美妆行业宣传规范》修订的公示通知,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点击查看规则

明确禁止了普通化妆品宣传特殊功效以及特殊化妆品超范围宣传的情况,并给出相应的参考示例。


为了在扩大宣传推广的同时保证化妆品标签的合规性,建议平台商家在满足平台规则的情况下,密切关注《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全面、真实、准确的展示商品相关信息,并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杜绝虚假夸大及违法宣称行为。


相关信息:

  •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本《规定》。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标签违反《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关于标签标识内容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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