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认监委发布2019年第44号公告
认监委发布2019年第44号公告,①对18种产品(见附件1)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②将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见附件2,备注“新增”的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③针对电信终端设备不再将YD/T993《电信终端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针对第①部分,自10/17起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针对第②部分,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报送产品符合性信息,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
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自愿选择第三方认证或者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20年10月31日前,企业应按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转换。
附件一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
产品大类 | 产品种类和代码 | |
1 | 电线电缆 | 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0103) |
2 | 电动工具 |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0502) |
3 | 砂光机(0504) | |
4 | 圆锯(0505) | |
5 | 电焊机 | 小型交流弧焊机(0601) |
6 | 交流弧焊机(0602) | |
7 | 埋弧焊机(0606) | |
8 | 等离子弧焊机(0608) | |
9 |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0609) | |
10 | 焊接电缆耦合装置(0610) | |
11 | 电阻焊机(0611) | |
12 | 音视频设备 | 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收音机(0804) |
13 | 监视器(0809) | |
14 | 机动车辆及 安全附件 | 汽车内饰件(1111) |
15 |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1112) | |
16 | 安全玻璃 | 铁道车辆安全玻璃(1303) |
17 | 电信终端设备 | 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1603) |
18 | 集团电话(1605) |
现在我们已经在CNCA成为非指定实验室,可以帮助客户开展产品自声明评价的测试报告项目。
可能我们会接触到的比较多的需要做这种认证方式的产品有电脑周边如键盘、鼠标、移动硬盘等,不带电池的音箱等等。
大致流程如下:
工厂联系我们开案送样,我们根据产品标准测试并生成测试报告,我们上传测试报告指认监委系统,工厂在自己账户中提交自我声明信息,系统生成自我声明信息二维码,工厂施加CCC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