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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清关货运知识点讲解:关于申报加拿大的EMF,那ACI还能继续使用吗?



各位读者,大家早上好,今天的内容主要是回复读者的问题 ,关于北美的货物预申报系统,加拿大现在已经可以申报EMF了那ACI还能继续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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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加拿大海关官网

1.  ACI, Advance Commercial Information,加拿大预先申报舱单系统。船东申报M单ACI,货代申报H单ACI,H单ACI也叫ACI Supplementary cargo report,简称S10。
2. EM,eManifest,也叫EMF、eHBL、ACI eHBL、ACI eManifest。EM是原ACI的升级系统,船东申报M单EM,货代申报H单EM,且每一层H单都需要申报,层层关联




3. CBSA(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即加拿大海关是EM和ACI信息的接收方。
4. 


根据加拿大海关(CBSA)的官方通知:

除FROB和In-transit类型仍接受原ACI申报以外,

所有进口或过境

进口到加拿大的货物,

都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进行E-Manifest申报。

加拿大海关在21年1月份,

给予了新规6个月的过渡期,

自21年的7月4日开始强制执行。


目前两个系统并行。货物不下船经过加拿大港口,发送ACI,运输类型为FROB;货物经加拿大内陆转运到美国,发送EM和ACI均可,运输类型为In-transit;其他情况,需要发送EM





简单点说就是ACIG和EMF,其实是一类的模式,都是发给加拿大海关。区别就是ACI是老系统,emf是新的现在都能用。但是ACI只能是在过境的时候发送,直达加拿大的就必须是EMF了。




推荐只是过境的话就发ACI,相对更简单一些。直达的就必须是EMF了,另外如果出多层HBL的话,需要跟上下层协调好,做好层层匹配才能匹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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