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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于2022年12月7日在官方公报OJ正式发布了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补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该修订指令涵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无线耳机、手持游戏机、便携式扬声器、电子书、键盘、鼠标、便携导航及笔记本电脑等,共13类无线设备,未来可能会更新产品类别。
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其中,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要求将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实施,在强制日期之后进入欧盟市场的新设备都应满足该指令要求。
新指令主要内容 主
要内容
修正了原指令Article 3.3 (a)条款,并加入Article 3.4条款,补充了对于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更新了生产商manufacturer,进口商importer,分销商distributor等economic operator的责任和义务
上述13类产品只要能够通过线缆进行充电,都被要求强制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 ®充电接口并能够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标准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
无线产品在欧盟市场销售流通时,可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并明确说明书,外包装或标牌中需要体现充电器的类型和配备情况,信息要以可读可见的方式显示,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产品配备充电器:
产品不配备充电器:
5. 标牌中需体现充电规格,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其中XX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小功率对应的数字,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小功率。
其中YY为无线设备实现*大充电速度所需的*大功率的数字,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至少需要提供的功率以实现该*大充电速度。
当充电器支持USB PD的时候(充电电压大于5V,电流大于3A或功率大于15W),则应显示缩写“USB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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