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标委2017年第7号公告及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自公布之日起,此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详见GB/T 3883.7-2012。此标准为CCC(3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标准。
标准号 Standard No. | 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 | 英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 | 状态 State | 备注 Remark |
GB 3883.7-1991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电锤的专用要求 (可供认证用) |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hammers | 废止 | 2005-08-01废止,被GB 3883.7-2005代替 |
GB 3883.7-2005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mmers | 废止 | 2005-08-01实施,代替GB 3883.7-1991,2013-05-01废止,被GB 3883.7-2012代替 |
GB 3883.7-2012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mmers | 废止 | 2012年第28号公告 |
本部分适用于锤类工具。本部分内所涉及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镐、电锤、锤钻。
Test Requirement 测试要求:
一般要求
试验一般要求
分类
标志和说明书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起动
输入功率和电流
发热
泄漏电流
防潮性
电气强度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耐久性
不正常操作
机械危险
接卸强度
结构
内部布线
组件
电源连接和外接软线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接地装置
螺钉与联接件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耐热性、阻燃性和耐电痕化
防锈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on request
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 常规服务 Regular service 7-9 working days
Report Summary 报告摘要: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1:
电钻、电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四川等5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电钻、电锤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6-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 3883.7-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 4343.1-2009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电钻、电锤产品的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发热,机械危险,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2:
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4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6-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 3883.7-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 4343.1-2009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的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发热,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骚扰功率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3:
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3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69家企业生产的76批次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6-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 3883.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电钻和电锤产品的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骚扰电压,骚扰功率,标志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发热,结构,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4:
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电动工具(电钻、电锤、角向磨光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96家企业生产的97种电动工具(电钻、电锺、角向磨光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 3883.6-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 3883.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GB 3883.3-2007、《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09的规定,对电钻、电锤和角向磨光机产品的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骚扰电压,骚扰功率,标志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发热,电气强度,耐久性,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zongju 《2009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09年第95号公告
电钻、电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对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67家企业生产的47种电锤、38种电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3883.6-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 3883.7-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的规定,对电钻和电锤产品的标志、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起动、输入功率和电流、耐久性、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有28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本次抽查中有15种产品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电源线经过20000次弯曲试验后,电源线的折断率超过标准要求的10%。
二、本次抽查中有9种电钻产品内部布线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有的产品内部布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4mm,有的产品内部布线承受压力处及端部采用铅锡料来固结,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电机绕组到铁芯、内部布线到外壳、转子绕组到可触及金属件以及换向器到后轴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标准规定值。
四、本次抽查中有6种产品耐久性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有的产品采用不应使用的Ⅰ类绝缘结构的转子;有的产品在试验过程中烧毁;有的产品在耐久性试验后的耐电压试验中,电动机绕组被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