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B45.5-22/IAPMO Z124-2022:塑料管道装置已发布,这是CSA B45.5/IAPMO Z124的第三版,它取代了2017发布的上一版本。
自 2005 年以来,由 CSA 集团和 IAPMO 卫生设备委员会同等代表的卫生设备联合协调工作组 (JHTG) 一直致力于塑料卫生设备标准的协调活动,CSA B45.5-22/IAPMO Z124-2022就是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于这些努力,该标准修订了 CSA B45.5-17/IAPMO Z124-2017,该文件不仅取代了 2011 版塑料卫生洁具标准,而且还取代了:
CAN/CSA-B45.5-02塑料管道装置
IAPMO/ANSI Z124.1.2-2005塑料浴缸和淋浴装置
IAPMO/ANSI Z124.3-2005塑料厕所
IAPMO/ANSI Z124.4-2006塑料抽水马桶和水箱
IAPMO/ANSI Z124.6-2007塑料水槽
IAPMO/ANSI Z124.9-2004塑料小便器
CSA B45.5-22/IAMPO Z124-2022 涵盖哪些内容?
目前的标准规定了塑料管道特征的材料、结构、性能、测试和标记的指南,由于其包容性,它适用于以下管道装置:
浴缸和浴缸/淋浴组合
洗手间
淋浴底座和淋浴间
吧台水槽
厨房水槽
洗衣槽
清洁水槽
小便器
抽水马桶
CSA B45.5-22 /IAPMO Z124-2022标准涵盖相关定义和背景信息,以及卫生设备公差、表面光洁度、开口和排水、溢流、法兰、扶手和斜坡的标准,标准中详述的测试程序包括扶手杆的旋转和负载、翘曲公差、表面检查、废配件连接和点冲击等。
CSA B45.5-22/IAPMO Z124-2022较上一版本修正了哪些条款?
汽泡(Blister)-表面的中空凸起部分。
针孔(Pinhole)-表面上的小穿孔。
4.2.1.2除非制造商提供专有(即非标准)废水配件,否则排污口的尺寸应如下图所示:
4.4.1.1 浴缸拟用于靠墙安装的浴缸应安装凸缘,凸起至少高出边缘或门槛8毫米(0.3英寸),并符合4.4.1.3至4.4.1.5的要求。
4.4.1.2 淋浴底座
安装并固定在墙上的淋浴底座应包括一个连续凸起的法兰,至少高于门槛25mm(1.0in),并符合条款 4.4.1.3至4.4.1.5的规定。
(a) 与浴缸或淋浴器底座一体成型;或(b) 去工厂增加为岛式浴缸或淋浴底座,或(c) 使用符合第5.17条规定的的法兰套件进行现场安装,包括所有必要的零件和紧固件。4.4.1.4 使用现场安装法兰的浴缸和淋浴底座应按照第6.3进行标记。4.4.1.5 法兰或拐角处理中的任何孔的底部应不低于边缘以上8 mm(0.3 in).
取消原4.4.3 淋浴底盘门槛应至少高出废水出口顶部50mm(2 inch)的要求。
工厂提供的供水配件应符合ASME A112.18.1/CSA B125.1的要求。
6.5.2 紧密耦合的抽水马桶对于紧密耦合的抽水马桶,应随便盆或水箱提供安装说明。6.5.3 壁挂式固定装置壁挂式固定装置应包括固定装置的正确安装说明和*低结构支撑要求。
除此之外,其他的绝大部分条款仍沿用CSAB45.5-11/IAPMOZ124-2017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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