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以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做出量值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及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2021年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征求稿),进行为期近两个月的意见征求,于2021年9月10日结束,拟于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多项指标趋于严格,本次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降低限值的项目 常规指标: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 扩展指标: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 参考指标:石油类(总量)、甲基对硫磷 ●调整分类的项目 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这6项指标是消毒过程中消毒剂与水体中有机物发生反应而形成的副产物,人群长期暴露于上述物质产生的健康风险包括致癌性、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等。把这6项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进一步严格了对消毒副产物指标的控制。 氨(以N计)能反映水体受生活水等污染的程度,且其浓度对净水工艺,特别是消毒剂投加控制具有重要影响。 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为蓝藻代谢产物,水体藻污染发生时,会产生异味,影响水体感官。现有调查研究表明,在藻类繁殖季节我国湖泊、水库等部分水体中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浓度超过10 ng/L。 ●扩展指标新增项目 高氯酸盐:能够削弱甲状腺功能,影响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我国地表水和地下水中高氯酸盐的检出率很高,其中长江流域污染*严重,平均浓度为16.68 µg/L,部分监测点高氯酸盐浓度达到105µg/L。 乙草胺:能够造成动物和人的蛋白质、DNA损伤,脂质过氧化,对低等脊椎动物、浮游生物和中小型环节动物表现出较强的急性毒性,对人体健康以及环境安全存在着较大的威胁。水专项全国调查数据显示,乙草胺在我国主要水厂的检出率为61%。 ●参考指标新增项目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饮用水安全法,但我国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条文中,都有与饮用水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的基本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健康资源。水在人体内的比重约占70%,摄入人体的水的质量直接影响身体的健康。近年来,整体环境污染形势不容乐观,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污染、二次污染、突发污染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FTC在此提醒各自来水生产企业、饮用水配件及原料的设备生产、销售企业、使用自来水作养殖、灌溉用水的企业以及二次净水供水的大型住宅或新建成的住宅楼盘,应重视水源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饮水卫生安全。FTC可提供咨询检测一站式服务,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调整的详情! |